迅捷兴: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球今亮点

证券之星   2023-02-28 22:06:51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7日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深圳市迅捷

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洪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相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况如下:

  洪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

本科学历,政工师。2003 年 7 月至 2009 年 6 月历任上海《印制电路信息》杂志

社编辑、责任编辑、副主编;2009 年 7 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办公

室副主任、主任、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秘书长;同时 2014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上海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

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

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

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

为。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中,因关联董事须回避

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因此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征集人洪芳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并对与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核心

员工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

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G 栋三楼会

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3-007)。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3 年 3 月 1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简称“授权委托书”)。

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

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

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G 栋三楼

  邮政编码:518000

  收件人:吴玉梅

  联系电话:0755-33653366-821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册记载内容相符;

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

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

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委托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

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

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

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

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洪芳

附件: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

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洪芳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

人出席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

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

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查看原文公告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